中新網10月31日電 據陝西省榆林市中級人民法院官方微博“榆林中院”消息,今日上午10時,本院刑事審判第一庭在靖邊縣人民法院二樓大審判庭公開宣判了上訴人龔愛愛偽造、買賣國家機關證件一案,認為原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定罪準確、量刑適當、審判程序合法,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在此前的一審判決中,龔愛愛因偽造、買賣國家機關證件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
  2013年1月中旬,網上有貼文稱陝西神木縣農村商業銀行副行長龔愛愛在京有20多套房產,總價值近10億元;同時,她還有另一個名為龔仙霞的身份證。
  針對網友曝出的價值10億的房產,她透露其家族是個大家庭,擁有煤礦等產業,這些房子是多年前買的,這幾年升值較高。同時還強調,部分房產為家族共同購買,不少房子還有貸款需要每月還貸。
  1月27日,神木警方對龔愛愛涉嫌偽造國家機關公文、印章罪進行立案。1月30日,公安部發佈消息稱,涉嫌為龔愛愛違法辦理戶口的7名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刑事拘留,其中包括4名民警。
  2月3日,龔愛愛在北京被專案組抓獲。2月4日,經榆林市、神木縣人大常委會許可,按程序依法對龔愛愛刑事拘留,後在榆林市境內異地看押。3月4日,神木縣公安機關向神木縣人民檢察院提請批捕,3月8日,檢察機關決定批准逮捕。此前龔愛愛本人已辭去所擔任的人大代表職務,其三個虛假戶口已分別被註銷。
  9月24日,龔愛愛偽造、買賣國家機關證件一案在陝西靖邊縣人民法院公開審理。檢方認為,被告人龔愛愛偽造、買賣國家機關證件的行為,不僅妨害了我國戶籍管理制度和社會管理秩序,而且被社會和輿論廣泛關註,造成了十分惡劣的社會影響,構成偽造、買賣國家機關證件罪,建議對被告人龔愛愛判處兩年六個月至三年有期徒刑。
  龔愛愛在庭上稱,自己並不知道持有多個戶口是違法的,這種現象在社會上是存在的。她一直認為戶口是公安機關辦理的,就是真的。而北京戶口是2005年買房時售樓方宣傳的,自己並沒有主動要求或另外給錢辦理。
  龔愛愛還表示,戶口本和身份證都是公安機關辦理的,不是自己偽造買賣的,自己不構成偽造買賣國家機關證件罪。在庭審中,辯方曾稱,陝西省神木縣農村商業銀行系民營企業,龔愛愛既非國家工作人員,也非以國家工作人員論的人員。對於這一意見,法庭予以採納。
  9月29日上午,陝西靖邊縣人民法院對該案作出一審宣判,龔愛愛犯偽造、買賣國家機關證件罪,依法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後龔愛愛不服一審判決,在上訴期限內,通過靖邊縣人民法院向榆林中院遞交上訴狀,該院依法決定予以受理。
  值得註意的是,在9月24日的庭審中,引發輿論關註的房產問題並未提及。對此,警方專案組透露,在調查龔愛愛涉嫌偽造買賣國家機關證件案的過程中,對龔愛愛購置房產情況做了瞭解,從2005年至2012年,龔愛愛先後在北京購房44套,涉及商鋪、寫字樓、公寓、住宅等,購房合同總價 3.9億餘元,其中按揭貸款1.59億元。
  專案組介紹,其資金主要來源於參與煤炭經營收入、房屋租金、工資收入和個人借款。專案組在偵查期間,未接到關於龔愛愛非法集資、非法吸收公眾存款以及合同詐騙的舉報,未發現其他犯罪線索。  (原標題:陝西“房姐”龔愛愛二審宣判 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bt07btnwft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