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郴州9月24日電 (記者 劉柱 通訊員 劉曉軍)23日晚,記者從湖南省郴州市舉行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暢通‘最後一公里'——整治‘為官不為’專場”電視問政獲悉,該市共有57名副科級以上幹部,因“為官不為”、影響機關效能和損害經濟社會發展環境而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或問責處理。
  “為官不為”是指領導幹部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職責,不作為、慢作為、不敢為,貽誤工作或者造成不良影響及後果的行為。
  為進一步強化領導幹部的大局意識、擔當意識和勤政意識,提升領導幹部謀事、幹事能力,樹立領導幹部良好形象,密切黨群乾群關係,郴州市近日出台了《領導幹部“為官不為”五個一律問責實施細則》。
  《細則》明確對五個方面的“不作為”進行問責,即執行黨紀政令打折扣、做選擇、搞變通;守攤子、混日子,工作不擔當,績效差;跑門子、亂班子,謀人不謀事,結小圈子;解決群眾實際困難推諉拖拉、態度生硬,不履職盡責;管理不嚴,對存在的紀律鬆弛、作風渙散問題不能及時糾正,當“老好人”。
  據介紹,領導幹部實行問責的方式分為:通報批評、責令公開道歉、停職檢查、引咎辭職、責令辭職、免職。受到問責的領導幹部,取消當年年度考核評優和評選各類先進的資格。領導幹部受到問責,同時需要追究紀律責任的,依照有關規定給予黨紀政紀處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郴州市紀檢監察機關表示,將進一步加大查處力度,按照整治“為官不為”、“五個一律問責”的規定,對執行政令打折扣、服務群眾不盡責、工作不擔當、責任不落實和“門難進、臉難看、事難辦”等案件,從嚴查處,公開曝光,保持發展環境整治高壓態勢,防止作風問題反彈,為郴州經濟社會發展營造幹事創業、奮發有為的幹部作風環境。(完)  (原標題:湖南郴州57名領導幹部“為官不為”被問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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